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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可自行联系本区同等同类高中学校,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并同意接收后,由接收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答: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第二,孩子的父母必须有一方有上海居住证,最好是满120分的。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④在3年内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其积分不低于居住证积分的120分。
②在上海参加中考的考生,或父母一方连续3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考生。
⑥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